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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3年國軍志願役專業預備軍官預備士官班-第3梯次

一、報名資格:

(一)軍官:775員(男性622員,女性153員),滿20至32歲(另外後備役、替代役備役及在營士官兵開放至35歲),具學士以上學位(應屆畢業生得先報名,學歷證明後補)。

(二)士官:107員(男性81員,女性26員),滿20至32歲(另外後備役、替代役備役及在營士官兵開放至35歲),具學士以上學位(應屆畢業生得先報名,學歷證明後補)。

二、報名日期:民國113年9月4日早上8點起,採網路報名。報名表請至「國軍人才招募中心全球資訊網」 (https://rdrc.mnd.gov.tw)首頁→線上報名→點選專業預備軍官預備士官班報名系統→填寫報名資料、選填志願、上傳數位照片→電子簽名欄親筆簽名(以正楷書寫簽名,字跡切勿潦草,以免無法辨識 致影響報考權益)。

三、考試項目:

(一)口試及非在營士官兵體能鑑測。

(二)若報考電訊發展室及軍事情報局人員擇日加考專業專長測驗。

四、體能鑑測項目:

(一)男性:10 分鐘30秒內,完成1600公尺徒手跑步。

(二)女性:5分鐘30秒內,完成800公尺徒手跑步。

五、加分事項:

(一)智力測驗:國軍線上智力測驗檢測成績達100分者〔參加檢測請上「國軍人才招 募中心全球資訊網」預約測驗(https://rdrc.mnd.gov.tw);或曾參加 102 年起國軍各招募班隊智力測驗成績達100分者;或兵籍資料登錄智力測驗成績達 100分者(兵籍表頇加蓋申請單位章戳)〕。

(二)全民國防測驗:1 年內國軍線上全民國防測驗成績,參加檢測請上「國軍人才招募中心全球資訊網」預約測驗(https://rdrc.mnd.gov.tw)。(60 分至 79 分加總3分、80分至99分加總5分、100分加總10分。)

(三)其他特別加分事項,請參考簡章。

六、志願選填規定:具學士以上學位者,得同時報考軍官班及士官班,最多各選填16個志願;報考電訊發展室、軍事情報局及法律事務司軍法官科者,限單一志願,未獲錄取及備取者,得依其意願接受系統分發至其他國軍志願。(各名額請查看簡章內附表3、4

七、考試地點:設北(臺北市、新北市或桃園市)、中(臺中市)、南(高雄市)3 個考區同時舉行,考生於報名表上任選 1 個考區應試,報名後一律不得申請更改,若完成網路報名人數若未逾500人,考試地點僅於中部開設考區。

  • 體檢:採「網路預約」制,考生須依考選簡章指定之醫院、規定期程及事項及自費新臺幣 1,400 元實施體檢。
  • 紙本簡章預於3月底前提供至國軍各人才招募單位,歡迎到場索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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