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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園防竊宣導

校園防竊宣導
前言:
為提升校內教職員工生防竊常識、強化防竊作為,共同致力於維護校園治安工作,校安中心特臚列各項防竊要領,以有效遏止竊案發生,營造校園安全之教學與研究環境。
防竊要領:
一、 系所辦公室:
應加強門禁管理並發揮守望相助精神,平日對於進入各辦公區、科系所陌生人應主動詢問並通知單位人員予以查證,如不願配合者或發現行跡可疑人士,請掌握衣著、相貌等特徵,立即通報校安中心處理(專線:037-381119)。
二、 個人辦公室:
人員因上、下班或研究、教學、上課需要離開辦公室時,請將私人貴重物品隨身攜帶,並將門窗確實上鎖,以遏止不肖人士進入犯案。
三、 車輛防竊:
汽機車停妥離開前,請將鎖匙及貴重物品隨身攜帶,並確認車窗門上鎖後離開。
四、 鎖匙管理:
各辦公室、電腦室、實驗室、研究室及宿舍房間等鎖匙,應有專人或個人確實掌握及管理,如有遺失,請立即更換門鎖以確保門禁安全。
五、 異常狀況通報:
無論日、夜間,如發現陌生、可疑人士逗留或搬運貴重器材,應上前詢問或通知警衛組派員處理。
六、 案發現場處理:
如發現遭竊,應保持現場完整,並立即通報警衛組協助處理。
七、 報案內容請包括以下各項:
(一)人:發現可疑人物(或人數)、衣著、髮型、相貌特徵等。
(二)事:發現何事故或可疑之處。
(三)時:發現事故之時間。
(四)地:發生事故之地點。
(五)物:發生某物或器材被竊或遭破壞棄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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