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育部為提升校園安全防護工作,請各級學校加強宣導校內外求助管道資訊
一、依教育部114年3月10日臺教學(五)字第1142801056號函辦理。
二、為強化校園安全維護工作、確保事件發生時得以即時應處,本校辦理事項如下:
(一) 透過實體管道:於學生經常行經或活動處所,張貼校安中心通報專線(037-381119)
文宣(如附件),以便學生遭遇或目睹校園危安事件時通報校安中心。
(二) 請各級班導師加強宣導校安中心通報專線,並透過線上管道(運用班級或學生自治組
織通訊群組,由學生向學生轉傳等),加強推廣警政服務APP,善加利用其中視訊
報案、諮詢服務及可疑訊息分析等功能,提供多元求助管道。
二、為強化校園安全維護工作、確保事件發生時得以即時應處,本校辦理事項如下:
(一) 透過實體管道:於學生經常行經或活動處所,張貼校安中心通報專線(037-381119)
文宣(如附件),以便學生遭遇或目睹校園危安事件時通報校安中心。
(二) 請各級班導師加強宣導校安中心通報專線,並透過線上管道(運用班級或學生自治組
織通訊群組,由學生向學生轉傳等),加強推廣警政服務APP,善加利用其中視訊
報案、諮詢服務及可疑訊息分析等功能,提供多元求助管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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