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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執行兵役法第四十三條免除本次教育勤務點閱召集範圍基準表」修正

有關「執行兵役法第四十三條免除本次教育勤務點閱召集範圍基準表」部分規定修正,業經國防部108年9月19日以國動全防字第1080000645號令發布,並自即日生效。
一、依國防部108年9月19日國動全防字第1080000650號函辦理。
二、檢附修正總說明、修正對照表及基準表各1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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